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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学院学生门诊报销相关事宜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0-07


 

 

1.门诊报销指定医院:东院医务室和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文理学院区

2.报销范围:须在学校统一参保且在参保期内2022级新生医保生效日期为2023年1月1日,故2022年度所产生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3.门诊报销比例:普通门诊,每一结算年度,在限额(500元)内报销70%,,即全年最高可报销350元。

4.报销所需材料及报销地点

1、2022年10月6日之前产生了门诊费没有报销的学生只要是之前提交过相关资料的,学生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到湖南文理学院西院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文理学院区收费处进行报销

2、2022年10月6日之后要报销门诊的学生

(1)学生在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文理学院区看门诊的,学生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直接到该医院的收费处报销,及报及付。

(2)学生在东院医务室看门诊的,学生本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和处方以及收据原件,到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文理学院区收费处报销,及报及付

5. 门诊报销联系人:常德市第四人民医院文理学院区负责人覃红力联系电话15211295588

 

 

 

芙蓉学院

202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