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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教育阳光服务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 2016-12-06


1.受理接待

受理来信、来电,接待来访师生公众,接收网络咨询服务等,收集上级部门转办信件。

2.登记报批

所有受理内容按照咨询件、投诉件、求助件、表扬件和建议件等,分类登记,对登记服务事项按照其性质和涉及的部门、单位分别按规定程序办理;对师生公众反映强烈的重大事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及时报送相关领导审批。

3.交办处理

将群众咨询、投诉、举报等事项,按照事项隶属关系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办理、答复,并对重要事项进行跟踪督查督办。

4.回访办理

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及时回访,记录回访情况。按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办结情况,及时公布非保密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

5.分析归档

定期收集整理服务事项。对师生公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专项分析整理,并进行实地调研,形成专题报告,提供给相关领导作为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