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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教育阳光服务中心首问事项登记制

发布时间: 2018-12-26

1.凡来电、来人到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向各首问人咨询办理业务时,首问责任人应对咨询办理情况进行登记。

2.首问事项登记应包括接访时间、接访人、来访人员及联系方式、来访事由、处理和经办人、办理情况、办理结果及领导意见等内容。

3.每日对已登记的首问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追踪,了解事项的进展情况。情况特殊的,向中心主任报告。

4.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负责对窗口首问事项登记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抽查及回访。